一、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輪班長的職責、權限、工作內容、標準要求及檢查考核辦法。適用于輪班長的工作業績的評價與考核。
( ^+ b+ |. t: ^( C9 a/ p二、職責與權限 ) `' {# L8 C* p4 h3 A5 R! ~% d% Z; X
1、在公司、分廠及主任的領導下,對本班的生產、設備、人員負全面責任。 8 E$ L t0 ?: a5 E- ?- L4 R$ Y
2、在車間主任不在崗時,代替主任對本班管理工作行使全面負責的職能。
3 M$ I5 i9 H5 R/ v7 C3、對本班的生產、設備、運轉狀況、信息反饋等保持正常完整。
9 E; _* y+ E% m; n: o! R7 P$ C4、組織本班人員積極參加政治、業務學習活動,提高政治素質和操作水平。 ( M9 N5 B+ [; y4 h9 Z( m5 U, S; s
5、負責對本班人員工作成績的考評,并將結果上報車間。
" z7 t; Q1 \: L" W$ q, W3 W6、對違反企業各項標準的行為有權檢查、杜絕和監督執行。 / Z0 O7 k4 H6 t- Q J; M9 `( S4 s
7、對本班人員調動、生產安排、獎懲、先進的評比有權作出決定和建議,報主任審核,批準后執行。 |